上回說到Anson答應了在家練習,但最後沒有做到;今回我們會詳細分析,我們該怎樣做才能讓事情變得更完善:
小朋友答應好我們之後,我們不要理所當然地認為小朋友執行到是必然的事情,像Anson這個例子一樣。
因為小朋友很多時並沒有這麼強的分析力,用Anson做例子,他希望自己每天練習每一個小時,可是確實做的時候覺得很悶,慢慢就放棄了;可見實際「做不做到」和「承諾」是兩回事來的。
很多大人經常會拿著小朋友「承諾過」這一點去說他們,可是卻忽略了他們其實沒有這麼強的分析力,所以經常開了空頭支票。
所以大人和小朋友溝通的時候,可以先讓小朋友為自己的承諾給出一個期限,例如Anson可以每日練習1小時,為期一星期,一個星期之後他們就可以再作檢討和調整。
這裏有一個好處就是因為有期限,事情不會變成無止境,所以就算小朋友覺得辛苦,也會比較容易堅持下去。
很多家長經常跌入了這個謬誤,覺得小朋友答應了自己的事情,只會有「做」或者「不做」兩個結果。
如果他「做」就沒什麼,因為是他自己答應了的。
但「沒有做」的話,家長就會覺得小朋友在欺騙自己,覺得他沒有為自己的言行作出承擔。
這是一個兩極的想法,忽略了中間還有很多的灰色地帶;所以定期為小朋友答應的事情去作出檢討和調整是很重要的。
其實小朋友也是講道理的,就像我聽了Anson的事情後,我舉了個例子給Anson聽:
「如果父母答應了你買玩具或者帶你去玩,但卻沒有做的話,你也會不高興;所以反過來說也一樣,你爸爸聽到你作出承諾,說會勤力,所以他也很開心;但你卻說得出沒做到,所以他就很生氣,相信你明白這種感受,是不?」
Anson聽完之後定神看了我一眼,我知道他能在記憶當中找到一次父母沒有履行承諾的記憶,也更容易代入其中,明白這次爸爸的感受。
也因為他明白了爸爸的感受,也就更願意去為自己的承諾付出。
記住,這個技巧用在小朋友讀書學習上也是一樣,我們再總結一下:
1)小朋友作出承諾(例如每日讀書1小時)
2)我們要和他們畫出限(例如3日至1星期,不要1個月,太長了)
3)他們想放棄時指出這是他們自己答應的,並指出多堅持多少天就可以了
(如果他們堅持放棄,可給出「父母答應了買玩具又不買」這個例子)
4)到達檢討當天讚賞他們有堅持完成
5)調整計劃(例如每日讀書1小時太長,則可調整時間)
(重點要由小朋友自己決定,不要大人決定,否則就是你迫他,而不是他自願,那就沒有「承諾」這個核心重點)
6)重複步驟1
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