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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與其強迫他去做,不如給他自己是否選擇去做》 - 下篇


(續上回)

所以我也給Andy一些選擇,讓他自己去決定以後上課應該保持著什麼態度:

1)全部玩、沒有進步

2)多點玩、少點練習、少點進步

3)少點玩、多點練習、多點進步

4)全部玩、很大進步

在這些選擇上面我沒有給予一個中位數,因為我知道幾乎每一個人也喜歡選擇最中間的,但是因為我要知道他會寧願選擇比較辛苦地練習,還是選擇輕鬆一點上課,所以我只給了他這四個選擇。

後來Andy選擇了選項3(少點玩、多點練習、多點進步),這也是我預期裏他一定會選擇的選項。

為什麼我會有這麼大的信心?

因為在這四個選項中,並沒有所謂中位數的選項,也就是說Andy必須從比較辛苦、或者比較輕鬆方面作出選擇。

然而在香港的普遍價值觀裡,大家都會認為辛苦一點是必須的,所以所有人聽到我給出的四個選項時,除非他真的是有很大的目標從而選擇選項4,否則幾乎全部人都是選擇選項3。

因為在大部分人的心裏面都會覺得,自己選擇選項1或者選項2是一種要不得的心態,因為他們潛意識也知道來這裏是上課的,所以他們心裏面也接受不了自己來上課但是不認真的心態。

人就是這麼奇怪,明明他們自己的表現就是不認真(否則我也不用說他了),但是表意識並不會接受這個事實。

然而我要他自己作出這樣的選擇,就是因為對比起別人迫他們去做,總是比不上他們自己答應去做。

我去讓他作出選擇的時候,某程度上就是讓他和自己的內心妥協,這樣的話他就會願意作出一些符合自己選項的行動(以後上課會比較專心)。

自從和Andy有了那一次對話之後、那一次讓他自己去為上堂的態度作出選擇之後,他的上堂表現有大大的進步,比以前顯得更加認真、集中。

有時候要推動一個小朋友做事,我們不需要選擇霸權、威迫,反而適當地給予他們選擇,當他們自己作出選擇之後,自自然然就會給出那個選擇該有的態度。

威迫只會得出反抗。

唯有讓對方心悅誠服,才能夠長治久安。

嘗試給予孩子選擇權,這樣會對大家都會更加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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