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續上回)
聽著我的例子,他並沒有回答,所以我繼續說:「兩個人一起玩得開心這才叫玩耍,如果你捉弄別人,開心的只有你自己,而對方是不開心的,這不叫作玩耍,這叫做欺凌。」
說到這裏我再次問受害人Fred要不要追求他的責任,Fred想了一想,回答說:「要。」
這個時候Kobe很無助地看著Fred,為了他們的關係不會破裂,所以我補充地說:「有一些人做錯了,別人追究他們責任的時候,就會怪責追究責任的人,覺得他們是壞人,但他們也沒有想過自己是先做錯事的那一個,他們不會怪責自己,但反而會怪責別人追討本來應有的東西。」
然後我對他們說了一個例子:「就像一個賊去搶了別人的東西,後來他被警察拉了,受害人決定報警讓那個賊承擔責任,結果那個賊就會憎恨受害人,好像受害人報警是不對的一樣;他們卻忘記了自己是首先搶別人東西的人;作為搶別人東西的人,被懲罰不是必然的事情嗎?」
我指著Fred說:「所以我希望你不會怪責他追究你的責任,因為他只是維護自己的權益意已。」
說到這裏,Kobe也很爽快地回答我:「我不會怪責他。」
後來和Kobe商討了一些懲罰的內容,他也同意了在上課之前、下課之後留在這裏,去幫我做一些維修、清潔等等的工作。
自從那次之後,Kobe開始學回來怎樣和其他同學相處。
很多時候小朋友不是頑皮,而是他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對別人造成傷害。
就像這次他的故事一樣,他單純以為這個行為很好玩,所以就這樣對別人造出來了,沒想過別人會因此而感到不開心。
可是藉著今次的經歷,他學習到以後去做任何一些事情時、想和對方玩耍時,他可以先換個角度去想想對方想不想這樣玩,這樣的話就能夠增加他的同理心,讓他不會做出一些讓其他同學不高興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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